(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就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0.79%被动增至51.13%一事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权益分派后,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仍高于10%,未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人具备收购主体资格,不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亦未发现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