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回购专用账户持有606,166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2025年度利润分配构成差异化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红利不超过9,637,265.10元(含税)。经测算,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为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