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共23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03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