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潘志强_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潘志强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其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监管要求,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未被禁入证券市场,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