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订立建设合约)
金茂源环保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05)于2026年6月18日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茂源环保集团(惠州)有限公司及湖北金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与广东金竣达订立建设合约,就华中园区、惠州园区等多个园区的厂房建设、配套工程及零星工程提供总承包建设及相关服务。此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99,800,000元,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余下5%作为质保金于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合约性质与此前与同一承包商订立的先前建设合约相似,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两者须合并计算。合并后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公告规定,但获豁免股东批准要求。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