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钱爱民))
钱爱民声明被提名为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业务规则。声明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重大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未有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忠实、勤勉、独立履职,接受北交所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