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念))
刘念作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人承诺具备独立董事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