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念))
提名人孟宪民提名刘念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经验和知识。提名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