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份经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
新銳醫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採納第三份經修訂及重列的公司細則,自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起生效。本次修訂涵蓋公司股本結構、股份權利、股東大會程序、董事會權力、股息派付、電子會議及無紙證券操作等多方面內容。細則明確股份不得以不記名方式發行,允許公司購回股份作庫存持有,並規範股份轉讓、沒收及留置權安排。股東大會可採用現場、混合或純電子形式舉行,並允許股東透過電子系統行使表決權及參與會議。董事會獲授予廣泛管理權力,包括發行認股權證、訂立合約、借款及設立員工福利計劃。股息可現金或以配發繳足股份方式派付,並允許設立認購權儲備以應對認股權證行使時的資本調整。公司亦完善了電子通訊、電子支付及無紙證券登記的程序,確保符合上市規則及法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