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万国超))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万国超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工作经验,且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或服务,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与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