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未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激励对象名单将进行内部公示。该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安排符合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完善治理结构、增强核心团队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相关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