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荣丰控股集团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荣丰控股具备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亦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