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确认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也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未发生未按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且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也不包括独立董事。所有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亦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涉及标的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过1%。计划有效期未超过10年,相关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