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市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805,500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2025年度权益分派存在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总数的差异,需进行差异化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98,156,4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59,446,930.20元。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低于1%,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