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退休、2名激励对象离职、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拟回购注销共计229,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董事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由2.39元/股调整为2.34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由1.99元/股调整为1.94元/股。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合计约53.07万元。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