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更换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及 (2) 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
思格新能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宣布,黄雪琪先生已提呈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自2026年6月17日起生效,原因为其拟将更多时间投入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黄先生确认与董事会无任何分歧,且无须披露事项。董事会宣布委任覃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并进一步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自2026年6月17日起生效。赖浩恩女士将继续担任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
覃星先生此前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拥有浙江大学工学硕士及法国里昂中央理工学院工程师文凭。赖浩恩女士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具备公司治理及合规领域多年经验,并拥有多项专业资格。
由于覃先生目前不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资格,联交所已授予公司为期三年的豁免,条件为覃先生在豁免期内须由赖女士协助履行职责,且若公司严重违反《上市规则》,豁免可被撤销。公司须在豁免期结束前证明覃先生已具备履行公司秘书职责的经验与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