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及获准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
冠亚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4)于2026年6月17日发布公告,宣布由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和确定若干资料,包括本集团的债务声明及营运资金充足性的确认函,以致延迟寄发有关出售事项的通函。为此,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规定。2026年6月17日,联交所基于公司承诺将于2026年6月25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该通函,同意授予该项豁免。若公司情况发生变动,联交所保留更改或撤回豁免的权利。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林金凤女士、杨玉女士及杨峰铭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赖思明先生、李达祥先生及纪华士先生。郑嘉聪担任公司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