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告知函,王海波、冉然签署《关于共同控制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同时天津纳晟、上海进德、宁波绿信、星诺嘉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王海波、冉然通过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和展中达66%表决权股份,成为和展中达实际控制人,进而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展中达持有上市公司25%股份,仍为控股股东。本次变更无需事前审批,未违反持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