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其中A股类别股东会和年度股东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H股股东资格由股东名册及委托文件确认,网络投票股东身份由系统验证。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