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不提前赎回银轮转债的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银轮股份)公告,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27日至6月1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银轮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银轮转债”的议案,决定暂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同时明确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7年5月16日,若“银轮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行使赎回权。2027年5月16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触发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管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无交易“银轮转债”行为,且目前无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