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资金可在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范围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