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确认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评价期内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