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725,316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2025年度利润分配构成差异化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232,433.8091万股为基础,扣除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231,961.2775万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794.19万元(含税)。加上中期分红金额,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5,670.71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88%。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