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衢州东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独立董事领取津贴,不参与本制度薪酬结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需经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公司亏损或亏损扩大的情况下,若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应披露原因。对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