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对兴平鸿远公司、启迪环境公司等提起诉讼,案件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二审维持一审部分判决,变更利息计算方式,判决兴平鸿远公司偿还借款本金7.3亿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不同阶段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方共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已就该笔贷款计提减值准备,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