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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化兰德(08106.HK):章程内容摘要

(原标题:章程)

浙江芯化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总股本为558,821,170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内资股占43.74%,H股占56.26%;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882,117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软件开发、网络工程、销售自产产品、咨询服务、广告业务、旅游业务、票务代理、增值电信业务、食品经营、出版物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等。公司可依法发行股票、债券,进行融资或对外投资,并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各自职权与义务。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遵守诚信勤勉义务。公司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分配股利,可采用现金或股票形式。公司设内部审计制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可因股东大会决议、破产或被吊销执照等原因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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