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公司细则)
佳景集團有限公司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通過特別決議案,採納新公司細則。新細則涵蓋公司治理各主要方面,包括股本結構、股份權利、董事會權力與議事程序、股東大會安排、表決機制、股息政策、會計與審計規定等。公司股本拆分為每股面值0.10港元之股份,並賦予董事會發行股份、購回股份及設定特別權利的權力。股東大會可採現場、混合或電子形式舉行,並明確法定人數、會議程序及書面決議案的效力。董事會由至少兩名成員組成,可委任替任董事,並享有管理公司業務的廣泛權力。新細則亦規定了股息派發、資本化發行、無紙證券操作及電子通訊等程序。所有對公司細則的修改須經董事會批准及股東特別決議案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