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晶华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由股东会决定。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挂钩,遵循激励与约束并重、公平与效率兼顾等原则。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公司亏损或亏损扩大时,若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需披露原因。对财务造假等情形将追回已发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