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的管理。明确离职程序、工作交接、离任审计、股份减持限制、忠实与保密义务、竞业限制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书面报告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提前离职的在原任期内及期满后六个月内减持受限。公司可对未履责行为追责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