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ST长方: 关于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内容摘要

(原标题:关于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已被债权人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庭外重组,并获受理。公司已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重组协调人,负责推进重组工作。现重组协调人启动债权申报程序,申报主体为对公司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报截止日为2026年7月3日,采取线上方式申报。公司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后续是否进入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进展,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长方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