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之法律意见书)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及奉新县盛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19年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于2026年5月31日到期终止,各方不再续签。协议终止后,各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截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股东,也无任何单一股东可实际支配表决权超过30%,或能够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或足以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