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天原股份: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内容摘要

(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880.00万元,由控股股东宜宾发展以现金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并购贷款,不涉及股权质押。宜宾发展具备资金实力,已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无减持行为,股份锁定安排符合监管规定。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原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