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880.00万元,由控股股东宜宾发展以现金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并购贷款,不涉及股权质押。宜宾发展具备资金实力,已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无减持行为,股份锁定安排符合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