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信息披露保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应资格证书,不得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且不得兼任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需说明原因并公告。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支持,并在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