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结构、考核方式及监督管理机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基本年薪按深圳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确定,董事长与总经理系数为1,副总经理等为0.8。绩效年薪与公司净利润挂钩,年度考核利润为正方可发放,依据业绩考核系数、时间系数和年度综合考评得分计算。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在公司领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提出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存在违法违规或严重违纪行为的,将扣减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