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6月))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董监高持股申报、转让限制、禁止交易情形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定董监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且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交易。同时明确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对离职后股份转让、限售股份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