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南海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100%财产份额,以现金方式购买臻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粤丰环保7.22%股份,最终实现对粤丰环保100%控股,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亿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