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孚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406,700股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8,386,791.53元。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及公司章程规定,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低于1%,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