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因两次回购股份合计2,998,449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截至2026年5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402,437,58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399,439,136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经计算,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仅为0.002%,影响较小。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