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本次股东会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6月2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6%,反对占0.0761%,弃权占0.0053%。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各项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