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即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0%,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0,000份股票增值权进行注销。该事项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行权价格同步由15.92元/股调整为15.22元/股。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