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支付人员费用时存在操作不便,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并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认为该操作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