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离职后的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制度规定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继续履行未尽承诺,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在离职后持续有效,相关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