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化东宝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涉及选举董事、利润分配、修改章程、对外担保等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公司应保障股东参会权利,会议记录及决议需妥善保存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