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进一步投资贵金属)
于2026年6月1日,祈福生活服务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内部资源经该银行下达指令,购买约30.200安士已分配银条,对价约为18.1百万港元(即人民币15.8百万元),指令已于当日配对,交易预计于2026年6月3日完成,以现金结算。此次投资称为“第五次白银投资”,连同此前四次白银投资统称“白银投资”。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由于第四次与第五次白银投资均为集团财务管理项下的贵金属投资且通过同一银行进行,须合并计算。合并后对价总额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达5%或以上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但获豁免股东批准。若第五次白银投资与先前投资(包括前三次白银投资、已分配及未分配黄金投资)合并计算,则将达到主要交易标准,但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就先前投资遵守主要交易规定,无需重新分类。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符合集团及股东整体利益,条款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