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募集资金变更、业绩预告、利润分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重大风险及变更事项等。规定了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要求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关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对外披露,并组织信息披露工作。制度还规定了报告义务人的保密责任及未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