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创二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共创二号”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59人,自筹资金总额上限为18,685.42万元,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305.3948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存续期为48个月,锁定期结束后分批解锁。该计划遵循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计划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