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文件,案由为原仲裁被申请人欧阳宣请求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6年3月17日作出的(2018)深仲裁字第2269号裁决书。该裁决书曾裁定欧阳宣及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连带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合计30,275,390元,同时公司需向欧阳宣支付律师费150,000元。目前该案已由法院受理,尚在审理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表示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