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刘信光))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信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超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