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披露)
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28)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18条发布公告,披露有关银行向公司提供最高4亿港元等值的非承诺循环贷款融资的最新进展。董事会宣布,该银行已于2026年6月1日发出第二份通知,将融资的可供提取期限延长至2027年6月7日。融资函件经补充后的条款规定,公司须确保控股股东北京燃气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少于51%,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继续为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单一最大股东。如违反上述承诺,银行有权随时终止融资并要求立即偿还所有未偿还金额。公司将继续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在后续的中期报告及年报中作出相应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