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志强))
胡志强声明被提名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其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声明人确认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缺乏独立性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